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发生以来,市住建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要求,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扎实部署,推动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到住建行业各个领域。
近日,市住建局对售楼场所防疫工作提出新要求,制定印发了《售楼场所疫情防控须知》,指导督促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抓紧抓实抓细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售楼场所疫情防控须知》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健康监测。售楼场所工作人员需持10日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报告方可上岗;
二是严查进入。售楼场所安排专人负责对进入售楼场所的来访人员使用“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进行健康状况和行程的严格核查,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留存备查;
三是环境通风。每日进行不少于四次的消毒,填写“消毒情况登记表”留存备查;
四是减少聚集。售楼场所所有人员(包括工作人员和来访人员)均需佩戴口罩,严禁出现人员聚集,鼓励线上交易;
五是物资储备。售楼场所储备足够的口罩、消毒器械、酒精等防疫物资;
六是应急处置。售楼场所内设置临时隔离室,出现情况按照应急预案规范处置,并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疫情防控部门报告。
下一步,市住建局将进一步加大对全市售楼场所监督检查力度,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重大疫情隐患及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律从严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