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我市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及使用安全,压紧压实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行业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近日,市住建局组织桃城区、高新区、滨湖新区燃气管理部门负责人召开加强瓶装液化气安全管理工作座谈会。
会议传达了当前省、市关于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及专项整治有关要求,分析了我市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难点,研究贯彻落实《衡水市餐饮单位安装燃气报警器专项检查行动方案》意见,部署开展“倒罐”、“黑气”等违法违规瓶装燃气经营行为歼灭战。
会议提出:
一是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从事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活动的企业必须依法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不得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违规提供用于经营性气源,不得超越燃气经营许可证规定的经营范围供气。
二是加强企业送气人员管理,规范瓶装液化石油气送气服务。要督促瓶装石油液化气企业依据“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将送气工纳入企业内部管理,从实从速完成瓶装液化石油气统一配送服务,严格落实气瓶使用实名制登记。为工作人员配备统一的防静电工作服,并在服装、钢瓶、送气车辆上统一印制企业标识。
三是燃气管理部门和燃气企业要主动与属地乡镇(街道)、社区对接,集中开展驻点宣传。针对违规现象较为突出的小区,除宣传用户安全用气、事故处置等常规知识外,还要通过图片、视频等形式,重点宣传用户违法违规用气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及相关事故案例,提高用户安全用气、规范用气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