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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丨2019年度市直单位职工病退的具体条件

2019/08/19 1.0w 阅读 347 点赞

(一)因病(非因工负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二)缴费(含视同缴费)满15年以上,且在县以上国有、集体企业工作满10年以上。截止2019年12月31日,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即男1969年12月31日前出生,女1974年12月31日前出生)以上。

(三)对曾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工作满10年以上因破产、改制解除劳动关系后,重新就业(包括灵活就业)的参保缴费人员,上报时应提供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及破产或改制的资料,主要包括破产、改制的文件方案及领取安置费、经济补偿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破产或改制的资料要由原单位或主管部门盖章后一并申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