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
政策通知公告

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2023年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2023/08/03 1.9w 阅读 471 点赞

为全力做好2023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促进就业困难毕业生尽快就业,按照《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十七条措施》要求,我市对2023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发临时公益性岗位355个,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招用对象:2023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2、目前最低工资标准:桃城区、冀州区、深州市2000元/月,枣强县、武邑县、武强县、饶阳县、安平县、故城县、景县、阜城县 1800元/月;

3、在公益性岗位期间缴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

4、临时公益性岗位援助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5、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附件:衡水市临时公益性岗位汇总表.xls

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