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
政策公示公告

深州市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8/02/07 5.2k 阅读 417 点赞

深州市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深州市人民政府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支持、帮助下,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省《实施办法》和衡水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认真梳理、及时发布政府信息,严格公开程序,全面贯彻落实《条例》。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机构配置。完善了以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推进、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各乡镇区、市政府各部门也都成立了相应的组织,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狠抓制度建设。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分别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试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试行)》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试行)》等制度,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制度开展工作。

(三)完善发布机制。为确保工作正常开展,建立健全了各项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采集、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办理依申请公开等机制,对各单位发布的政府信息,坚持“先审查、后发布”的原则,明确责任分工,做到审查工作有领导分管、有专人实施,严格按照审核程序进行逐级审核把关,公开政府信息,防止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个人隐私及其它敏感信息对外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93条。其中,各乡镇区公开1125条,市政府各部门公开3168条。

三、政府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1项,并全部按有关规定予以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市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17年,全市因政府信息公开未发生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市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要求、群众愿望相比,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层层落实责任,不断增强各乡镇区、市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进一步做好网站管理人员和信息发布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督促力度,逐步建立健全监督、考核等工作机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2018年2月7日

深州市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深州市人民政府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支持、帮助下,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省《实施办法》和衡水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认真梳理、及时发布政府信息,严格公开程序,全面贯彻落实《条例》。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机构配置。完善了以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推进、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各乡镇区、市政府各部门也都成立了相应的组织,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狠抓制度建设。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分别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试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试行)》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试行)》等制度,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制度开展工作。

(三)完善发布机制。为确保工作正常开展,建立健全了各项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采集、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办理依申请公开等机制,对各单位发布的政府信息,坚持“先审查、后发布”的原则,明确责任分工,做到审查工作有领导分管、有专人实施,严格按照审核程序进行逐级审核把关,公开政府信息,防止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个人隐私及其它敏感信息对外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93条。其中,各乡镇区公开1125条,市政府各部门公开3168条。

三、政府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1项,并全部按有关规定予以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市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17年,全市因政府信息公开未发生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市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要求、群众愿望相比,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层层落实责任,不断增强各乡镇区、市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进一步做好网站管理人员和信息发布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督促力度,逐步建立健全监督、考核等工作机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2018年2月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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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