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州市就业创业精准脱贫政策明白纸
1、帮扶对象:建档立卡,法定劳动年龄内(男16-59周岁,女16-54周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
2、免费培训:帮扶对象有培训意愿的,可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定点培训机构参加免费技能培训、创业培训。
3、子女免费读技工院校: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省内公办技工院校读书的,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每生每年给予2000元国家助学金。
在我省技工院校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按每生每年3000元的标准给予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所需资金从学生家庭所在县财政扶贫资金中列支,经审核后直接补助到贫困家庭。
4、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毕业年度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2000元的(河北省标准)一次性求职补贴。学生向所在院校提出申请,院校报经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毕业生个人账户。
5、创业帮扶
(1)创业担保贷款:建档立卡的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的,创业初期资金不足的,可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1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可展期1次,展期不超过1年。对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全额贴息,其他地区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第1年给予全额贴息,第2年贴息2/3,第3年贴息1/3,展期不贴息。
(2)税费减免:按法律法规规定减免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收属于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3)入驻孵化基地:创业项目入驻当地人社部门指定的定点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园)的,可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房租物业补贴和一定数额的水电费补贴(高耗能高污染等国家不予扶持的产业除外),具体补贴标准是:房租物业费据实补贴;水电费年支出额在1万元(含1万元)以下的,据实补贴,超1万元以上部分,按50%补贴,但补贴金额总计不超过2万元。
(4)创业补助:建档立卡家庭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并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从当地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并给予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5)房租补助:创办小微企业的,3年内租用经营场地和店铺,可给予一定比例的租金补贴。补贴标准为,100平方米以下的每年3000元;1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年50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实际租金低于上述标准的,据实补贴。
6、就业创业服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发布、培训信息发布、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免费参加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织的各类就业洽谈会。
深州市就业创业精准脱贫政策明白纸
1、帮扶对象:建档立卡,法定劳动年龄内(男16-59周岁,女16-54周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
2、免费培训:帮扶对象有培训意愿的,可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定点培训机构参加免费技能培训、创业培训。
3、子女免费读技工院校: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省内公办技工院校读书的,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每生每年给予2000元国家助学金。
在我省技工院校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按每生每年3000元的标准给予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所需资金从学生家庭所在县财政扶贫资金中列支,经审核后直接补助到贫困家庭。
4、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毕业年度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2000元的(河北省标准)一次性求职补贴。学生向所在院校提出申请,院校报经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毕业生个人账户。
5、创业帮扶
(1)创业担保贷款:建档立卡的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的,创业初期资金不足的,可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1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可展期1次,展期不超过1年。对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全额贴息,其他地区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第1年给予全额贴息,第2年贴息2/3,第3年贴息1/3,展期不贴息。
(2)税费减免:按法律法规规定减免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收属于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3)入驻孵化基地:创业项目入驻当地人社部门指定的定点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园)的,可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房租物业补贴和一定数额的水电费补贴(高耗能高污染等国家不予扶持的产业除外),具体补贴标准是:房租物业费据实补贴;水电费年支出额在1万元(含1万元)以下的,据实补贴,超1万元以上部分,按50%补贴,但补贴金额总计不超过2万元。
(4)创业补助:建档立卡家庭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并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从当地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并给予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5)房租补助:创办小微企业的,3年内租用经营场地和店铺,可给予一定比例的租金补贴。补贴标准为,100平方米以下的每年3000元;1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年50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实际租金低于上述标准的,据实补贴。
6、就业创业服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发布、培训信息发布、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免费参加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织的各类就业洽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