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桃城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7月29日衡水市桃城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衡水市桃城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检察院代检察长张占营同志所作的《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人民检察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下一步的工作安排,决定批准此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检察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区第六次党代会作出的安排部署,围绕“双争双为五建设”总体思路,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依法惩治职务犯罪,慎终如始助推疫情防控常态化,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检察公益诉讼等工作,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促进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检察队伍,凝心聚力“十四五”开启发展新征程,为全面建设新时代经济强区、美丽桃城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