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衡水市桃城区第七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2023年1月12日区政协七届三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衡水市桃城区第七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截止到1月12日下午1:30,大会提案组共收到提案204件。根据《政协衡水市桃城区委员会提案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提案委员会对收到的提案逐件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查。确定立案189件,占提案总数的92.6%。其中,经济建设方面45件,占立案总数的23.8%;政治建设方面11件,占立案总数的5.8%;文化建设方面18件,占立案总数的9.5%;社会建设方面106件,占立案总数的56.1%;生态文明建设方面9件,占立案总数的4.8%,因职权管辖范围所限,未予立案的15件,占提案总数的7.4%。
本次大会提案站位高远、内容丰富、涵盖广泛,意见建议具有较强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行性,彰显了提案者通过提案参政履职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提案内容主要涉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优化营商环境,深化项目建设,推进招商引资,加强城市管理,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推动绿色发展,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培育壮大创新主体,增加普惠性幼儿园,发展职业教育,加强医联体建设,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提升养老服务水平等方面。
会议闭幕后,提案委员会将会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进行及时交办,有序有力推动提案办理和督办工作,促使政协提案更加充分地发挥作用。对未予立案的,将积极同提案者协商,作为意见和建议转有关部门参阅,或做进一步修改后重新提出。对会后收到的提案,提案委员会审查立案后作为平时提案交承办单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