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
政策公示公告

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

2023/02/09 1.4k 阅读 324 点赞

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

为落实国家、省发改委增强电力保障能力的最新要求,特对衡水市桃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分范围进行优化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分范围

除国能河北衡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扩建2×660MW热电联产项目建设区域为非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外,桃城区其它区域为Ⅲ类禁燃区。

二、高污染燃料包括

煤炭及其制品;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民用分散式生物质燃料;国家规定的其他高污染燃料。

三、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控措施

除国家、省、市重大战略布局需要外,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使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在集中供热管网及农村清洁取暖覆盖地区,禁止新建、扩建分散燃煤供热锅炉;禁燃区颁布前,除原已批复的合法使用高污染燃料企业外,禁燃区内禁止燃用煤炭及其制品。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