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衡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第55号建议的答复
李文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强化学生欺凌防范处置制度机制建设。对照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网信办《关于转发<学生欺凌防范处置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要求和教育部《中小学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治理专项行动“十项要求”》,加强校园欺凌防治工作,加强全要素保障、全链条管理和闭环运行,有效防范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市教育局制订了《全市中小学校园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编制了衡水市《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指导手册》,开展了全市中小学校园安全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成立了专门的工作机构,各学校组建了以校长为组长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制定完善有关校园欺凌的各项制度、预案和处置流程,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保障学生身心健康。
二是建立衡水市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按照河北省教育厅等十七部门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工作要求,打通学校、家庭、社会育人资源,促进家校社三方协同发力,形成良好教育生态和育人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建立了衡水市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明确了市“教联体”及其各成员单位、办公室工作职责,完善沟通对接机制,强化各部门间工作配合和资源统筹,推动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分工明确、各展优势、密切配合的工作体系。成立衡水市“教联体”发展中心,作为市“教联体”工作研究、推进及示范性活动承办单位,助力市“教联体”建设,构建良好教育发展环境。
三是加强全市专门教育工作。我市成立了市级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市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任主任委员,成员由政法、教育、民政、财政、人社、公安、司法、法院、检察院、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和群团组织负责同志、以及法律和心理专家、律师、公益人士等组成。按照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联席会议要求,全市13个县市区均成立了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对专门教育工作开展进行安排部署,推动各项工作走深走实。2024年12月,衡水市专门学校(枣强校区)实现招生并正常运转,进一步强化了我市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
您对以上办理和答复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填写在“征询意见表”中,并用“专用信封”反馈寄回,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衡水市教育局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