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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2026/04/17 7.7k 阅读 361 点赞

关于《深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现将《深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切实清除政策壁垒,优化制度供给,按照《河北省司法厅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冀司字〔2025〕2号)和《衡水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衡司字〔2025〕12号)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全市7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开展了全面清理。

二、工作过程

按照衡水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衡司字〔2025〕12号)要求,对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随即,市司法局通过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对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

(一)明确清理要求。印发了《深州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清理责任单位,明确清理具体要求,确保清理高质量高标准。同时为防止清理工作认定不准、底数不清、掌握不全等因素影响清理工作权威,梳理了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强化沟通交流。将主要起草部门和实施部门明确为清理责任主体,共涉及市公安局等7个部门,要求责任部门对号入座,提出精准清理意见,并及时沟通情况、解决问题、交流经验、督促进度、征求意见,确保清理步伐保持一致。

(三)广泛征求意见。8月27日,在深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同步公布了《关于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时间为期30天。8月27日,同步征求市政府有关部门意见建议。

三、重点内容说明

(一)《通知》确认了本次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成果,即保留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宣布废止1件,并形成了《保留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宣布失效和废止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对《深州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深政规〔2023〕2号)1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四)《通知》强调了凡宣布失效和废止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维护全市政策的统一。

(五)《通知》明确了本次公布保留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重新计算有效期限。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如全部重新印发不利于节约行政成本,由《通知》统一明确予以延期,对规范性文件管理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操作性,效果最佳。

四、其他说明

参照市政府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布形式,拟将《通知》以深州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形式印发实施,并由市司法局按照规范性文件备案有关要求,以市政府名义分别向衡水市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