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静(1330XXXXXXXXXXX224)因保管不善,不慎将购买的腾达新城二期B区2幢1单元10层1002室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备案号:201209398)遗失,参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商品房买卖合同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康静
2026年7月21日
康静(1330XXXXXXXXXXX224)因保管不善,不慎将购买的腾达新城二期B区2幢1单元10层1002室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备案号:201209398)遗失,参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商品房买卖合同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康静
2026年7月2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