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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衡水市第十二届中小学生乒乓球比赛暨衡水市青少年乒乓球比赛的通知

2017/03/02 1.7w 阅读 429 点赞
衡水市教育局
衡水市体育局
关于举办衡水市第十二届中小学生乒乓球比赛暨衡水市青少年乒乓球比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市直各中学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检验学校体育教学和体育训练水平,促进学校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选拔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经市教育局、市体育局研究,决定举办衡水市第十二届中小学生乒乓球比赛暨衡水市青少年乒乓球比赛。现将《衡水市第十二届中小学生乒乓球比赛暨衡水市青少年乒乓球比赛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保证各项比赛的顺利进行。
附件:1.衡水市第十二届中小学生乒乓球比赛暨衡水市青少
年乒乓球比赛竞赛规程
2.衡水市第十二届中小学生乒乓球比赛暨衡水市青
少年乒乓球比赛报名表
3.衡水市第十二届中小学生乒乓球比赛暨衡水市青
少年乒乓球比赛运动员资格审查表
衡水市教育局 衡水市体育局
                         2017年 2月16日
附件1
衡水市第十二届
中小学生乒乓球比赛暨衡水市青少年乒乓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衡水市教育局衡水市体育局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3月18—19日
地点:衡水市体育馆
三、竞赛项目
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男女团体、男女单打
四、参赛单位
各县市区及市直各中学
五、参加办法
1.各单位各组均限报1支队伍。
2.各县市区报领队2名(教育、体育部门各1名)、市直各中学报领队1名,教练2名,男、女运动员各6名。
六、运动员资格
1.运动员必须是思想进步,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文化成绩合格,经医生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在读学生。高中组运动员必须是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初中组运动必须是200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省体校及中专性质的学校学生均不得作为运动员参加比赛。市体校可代表原单位参加比赛。
3.要严格审查运动员参赛资格,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如有违反,一经查实,取消个人和该组团体成绩,追回奖品,追查有关领导的责任,并通报全市。
七、竞赛办法
1. 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进行,比赛用球为红双喜白色大球(40mm),队员不得穿着白色上衣参赛,各队上场队员服装须统一。
2.男女团体赛采用分组循环赛,然后交叉决赛。男女单打采用分组循环赛,然后进行淘汰赛。
3. 比赛采用11分制;团体赛采用五场三胜制,单场三局二胜制;单打项目除决赛采用五局三胜制外,其余均采用三局两胜制。
4.每单位每队报一名种子选手。
5.使用的球拍按规则执行(球拍自备)。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各组均录取前八名并给予奖励,不足八人(队)减一录取。
九、裁判
裁判由市教育局、市体育局选派。
十、仲裁及竞赛纪律检查委员会
1.委员会委员由主办单位聘请。
2.委员会主负责运动员资格审查、竞赛规程规定及竞赛纠纷和申诉和竞赛纪律问题的审查处理。
3.比赛中如有问题需要申诉,必须以代表队书面报告为准、领队签字,并交纳申诉费1000元,胜诉退还。
十一、报名
各参赛队认真填写《报名表》和《参赛登记表》各一份加盖公章,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持二代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和学籍表(学籍证明)于2017年3月10日上午10点到市教育局思政体卫科报名,办理参赛证,并进行抽签分组。同时将报名表电子版于3月10日前报hs2699938@126.com。
十二、经费
各代表队往返路费、食宿费由派出单位自理。
十三、其它
1.运动员、裁判员、工作人员药费自理。
2.没有二代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的一律不予报名。
3.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
衡水市第十二届
中小学生乒乓球比赛暨衡水市青少年乒乓球比赛报名表
县(市、区):(盖章) 学校:(盖章)
领队:性别:
教练:性别:
教练:性别:
1、参加团体赛队员在栏内打“√”
2、参加单打队员在栏内注明本队的序号
3、参加双打和混双队员均在栏内注明本队的序号
序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参加项目及序号
握法
技术打法
备注
团体
单打
双打
混双
1
2
3
4
5
6
7
8
联系人: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年月日
附件3
衡水市第十二届
中小学生乒乓球比赛暨衡水市青少年乒乓球比赛运动员
资格审查表
所在市:项目:组别:
运动员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民族
参赛项目
专项
学生证号码
身高
所在班级
班主任
签字
运动员注册卡号
参加比赛
经历
比赛名称
时间
项目
成绩
名次
医院检查
意见
意见:医疗机构盖章:
年月日
所在学校
意见
负责人签字:学校盖章:
年月日
县(市、区)教育局意见
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年月日
教育局主管科长签字:
衡水市教育局办公室(主动公开)     2017年2月20日印发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