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构建我市全面开放、竞争有序、规范高效的中介市场,根据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市场”实施方案>的通知》(衡政办字〔2016〕9号),衡水市决定建立投资审批“中介服务市场”,并建立“中介服务市场”基础数据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库范围:
全国各地各行各业有意在衡水开展业务且符合行业资质范围的中介服务机构均可入驻衡水市“中介服务市场”数据库,在资质许可范围内,“无障碍、零门槛”开展从业活动。
二、入驻方式:
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在衡水市(从业区域)内设立办事机构的,衡水市“中介服务市场”实行数据网上登记入驻管理,中介机构申报材料经有关部门确认后,登记入驻衡水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基础数据库,并对外公告。
三、申报时间:
2017年2月21日-2017年5月31日
四、申报范围
(一)咨询评估类。项目建议书、项目可研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规划选址、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等文件编制,造价咨询,安全评价、职业卫生评价、土地评估、气象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文物影响评估、房地产评估、工程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
(二)勘查设计类。地质勘查、工程勘查、建筑工程设计、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施工图审查等。
(三)测量调查类。工程测量、房产测量、土地测绘、地籍调查等。
(四)检测服务类。消防设备及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职业病危害因素等检测服务。
五、申报条件
(一)经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法定中介服务资质;
(二)能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律主体;
(三)有健全的执业规则以及其他相应的管理制度;
六、申报需提供的资料
(一)《衡水市中介服务市场入驻申请表》(需根据资质情况填写相应资质的入驻申请表,下载地址:
(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属事业单位的,提供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三)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业务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资质(格)证书复印件;
(五)内部管理制度及获得执业相关的荣誉情况证明材料;
(六)中介机构所在地人民银行或法定征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注:网上报名或采用电子邮箱报名的,请将以上材料形成扫描件上传,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5M)
七、申报方式
(一)现场、电子邮件、邮政快递申报
1. 报名地址:衡水市人民西路1819号,三楼302房间;
2. 联系电话:0318-2351896
3. 联系人: 贾乾绪
4. 电子邮箱:hszjfwcs@163.com
(二)网上申报
网上报名地址: http://121.17.30.34:8097/imng/icity
具体步骤:登录衡水市中介服务市场网站,即可进行网上申报。
衡水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2017年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