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管控地下水开采,通过“节”“控”“调”等措施,促进地下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严控地下水开采。市水利局出台2021-2025年地下水开采红线控制指标,加强取水许可审核,将地下水开采量严格控制在4.83亿立方米以内。农业灌溉地下水取水许可实现全覆盖,桃城区、冀州区、衡水高新区、滨湖新区4区制定了地下水开采消减实施方案,大力调整农业种植结构,积极引调地表水替代地下水,地下水开采量和用水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去年,全市地下水开采量3.3亿立方米,远低于控制指标4.83亿立方米。
有序关停取水井。市水利局等部门按照“先通后关、应关尽关”的原则,有力有序推进关停行动,除特殊用途以外,城镇生活和工业取水井全部关停,江水直供的工业企业取水井全部关停。在有地表水灌溉条件、实施旱作雨养的区域,有序关停农业灌溉取水井。2021年关停取水井27340眼,今年计划关停12745眼,现已关停21209眼,超任务8464眼。2016年以来,全市累计关停取水井57142眼。同时,市水利局加强监督检查,成立了3个核查组,对已关停的取水井定期开展“回头看”,每季度对取水井关停落实情况开展核查检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严禁明关暗用、停而复用等行为。
强化在用机井管理。我市对尚不具备关停条件的灌溉机井,科学安排轮灌次序及周期,指导群众科学节水灌溉;实行取水许可、用水计划、用水定额管理,促进水资源高效利用,严禁超许可、超计划、超定额取水;探索实行“井长制”,每眼农业灌溉机井均设立乡镇干部、村干部、包井人三个“井长”,明确“井长”职责,限制开采地下水,机井管控、节水灌溉成效明显;强化对在用取水井的取水计量和在线监测,农业取水井安装水表或“以电折水”计量,非农机井年取水量1万立方米以上的全部实现在线监控,全市85160眼取水井全部完成电子标识认证。
实施水位升降奖惩。按照《衡水市地下水位变化经济奖惩办法(试行)》规定,市压采办每月开展地下水位升降通报预警,根据地下水位变化结果,对各县市区实行财政奖励或惩罚性扣减资金政策。自2021年10月以来,全市深层超采区地下水位同比回升幅度连续10个月居全省第一,2022年一、二季度两次得到省经济奖励1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