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展会项目。对在衡水市内注册、在海关反馈的进出口企业名单内的外贸企业,在规定日期内实施完毕且申报材料符合要求的境外展会项目给予支持(境外展览会指在境外举办的国际性或地区性的综合或专业展览会)。对省级推荐展会展览展位费给予支持,最高支持比例80%,最高限额8万元;对其他境外展会展览展位费给予支持,最高支持比例80%,最高限额7万元(最高限额指考虑支持比例后,对同一展会单家企业所有符合要求的展位费支持的最高金额)。
——境外广告宣传项目。对在衡水市内注册、在海关反馈的进出口企业名单内的外贸企业,在规定日期内实施完毕且申报材料符合要求的境外广告宣传给予支持。对境外宣传广告费用给予支持(境外广告支持面向境外客户的报刊、杂志广告),最高支持比例80%,最高限额8万元。
——信用风险管理项目。对在衡水市内注册、在海关反馈的进出口企业名单内的外贸企业,在规定日期内实施完毕且申报材料符合要求的购买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中国信保资信有限公司)海外资信调查分析、出口信用风险管理等服务产生的费用给予支持。对购买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中国信保资信有限公司)编制的海外市场分析、海外资信调查、出口信用风险管理等服务费用给予支持,最高支持比例80%,最高限额8万元。
——线上营销平台项目。对我市外贸企业入驻环球资源集团国际贸易线上营销平台,拓展境外合作业务给予支持。为我市100家外贸企业办理免费入驻环球资源集团国际贸易线上营销平台。2025年10月份在广州市举办国际直采活动,优先支持以美国市场为主的企业参加,对每个参会企业给予不超过5000元支持。
——进口贴息项目。对在规定日期内完成进口报关(以海关结关日期为准)的进口产品,或执行合同、并取得银行出具的付汇凭证的进口技术给予支持。以一般贸易方式、边境贸易方式进口列入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发布的《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6年版)》(以下简称《目录》)中的产品(不含旧品),或自非关联企业引进列入《目录》中的技术。进口产品的申请企业应当是《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的消费使用单位;进口技术的申请企业应当是《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书》上的技术使用单位。技术进口合同中不含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31号)规定的条款。对符合以上条件的且总额不低于50万美元的项目,给予贴息方式支持。
——重点展会项目。省级重点展会共5场每场展会由省商务厅联合市(县)、省有关部门,并择优筛选二十家左右外贸企业,组成代表团集中参展。通过公开招标选取第三方机构负责参展、对接、推介等活动服务保障。对参团参展企业根据每场展会实际情况给予支持。对其他参展企业,参照省级推荐展会标准给予支持。
——办理APEC商务旅行卡项目。协助企业办理 APEC 商务旅行卡,提高APEC商务旅行卡办理效率,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为符合条件的外籍商务人士签发有效期更长、入境次数更多、停留时间更久的签证邀请函,凭此邀请函,外籍商务人士可向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5年多次、停留期为180日的M字或相应类别签证。
市商务局咨询服务电话:0318-2155059
海关政策咨询服务电话:1.通关及税收方面:0318-6936920、6936921;2.减免税、加工贸易方面:0318-6936931、6936932;3.企业管理方面:0318-6936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