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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解答 |职工上班时间下楼取快递摔伤算工伤吗?

2019/11/07 1.7w 阅读 186 点赞

案例

小李在一家IT公司上班。“双11”时候,小李买了一个新手机,为了能及时拿到快递,就把收货地址填上了单位的地址。11月13日上午10点,快递员通知小李下楼取快递。小李迫不及待跑步下楼,不料在楼梯上摔了一跤,造成身体多处骨折。

小李的这种情况算不算工伤?

案例解答

答案是:不算!

案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小李在楼梯处摔伤,虽然是在上班时间和办公场所内,但其取快递属于个人行为,与工作职责无关,不属于因工作原因受伤,因此不属于工伤。

但如果小李要取的快递是领导安排替单位采购的办公物品,那小李的情况就属于因工作受伤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来源:工伤认定案例汇编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咨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