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2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补考工作的通知

2022/08/15 4.7k 阅读 376 点赞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暂停考试地区补考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22]28号)精神, 2022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暂停考试地区的补考于10月15日、16日举行。为稳慎做好我市考试补考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10月15日

上午:9:00-11:3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下午:14:00-16:3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10月16日

上午:9:00-11:3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下午:14:00-17:00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二、考务工作安排

确认参加考试报考人员于10月8日-16日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参加补考确认

2022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已经报名缴费的报考人员,须于8月25日至9月3日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确认是否参加补考,逾期不确认的,视同放弃参加补考。报考人员一经确认,无法修改、撤回。逾期不确认或者确认不参加考试的,由报名地考试机构办理退费,由部中心统一办理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工作。具体程序见附件1。

附件:1.参考确认程序

衡水市职称考试中心

2022年8月16日


附件1

参考确认程序

(一)已报名缴费人员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二)使用报名账号登录系统,选择“035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10月)”,进入个人界面。

(三)在个人界面“导航菜单”中选择“延考/补考确认”。

(四)进入“延考/补考确认”界面,仔细阅读相关内容,选择是否参加延期考试。

(五)完成确认。

注意:确认后将无法修改、撤回。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