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州市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深扶贫脱贫办〔2020〕10号
深州市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对
扶贫企业支持力度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衡水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我市
制定了《深州市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深扶贫脱贫办〔2020〕6号),针对其中加大扶贫产业支持力
度的要求,加大对扶贫企业的支持力度,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努力克服疫情影响积极带动贫困户发展的扶贫车间、扶贫龙头企业和合作社等带贫主体(包括各乡镇2019年自行发展企业投资项目的带贫主体),依据吸纳贫困劳动力规模和带贫效益情况,可给予一次性生产补贴,具体补贴标准按照每年企业财政扶贫资金投资收益20%的标准,在省级以下财政专项资金中列支。重点用于购置防控物资、组织贫困群众务工和扩大生产。市级实施的企业投资项目实施步骤按照企业申请,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审核批准后落实;乡镇自行发展的企业投资项目实施步骤按照企业(合作社)申请、乡镇审核,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落实,由财政部门积极配合,通过调节部门预算等方式加快资金拨付进度。
二、涉及范围
市级实施投资项目的企业,包括鲁花、万嘉生物科技、林森轨道、利生面粉、富瑞特、凯成塑业、卫民水站、鲜天下,共八个企业。乡镇自行发展投资项目的企业,由乡镇进行统计并通知。
三、申请流程
市级实施的企业投资项目申请流程:
(一)企业提出申请阶段(3月19日至3月23日)。在收到正式文件后企业提出申请(附件1),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审核(3月24日至4月2日)。接到企业申请后,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企业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应予批准。
(三)资金拨付(4月3日至4月13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完成后,对满足条件的企业进行资金拨付。
乡镇自行发展的企业投资项目申请流程:
(一)企业提出申请阶段(3月19日至3月23日)。乡镇在收到正式文件后,通知涉及企业提出申请(附件1),报乡镇审核。
(二)乡镇审核(3月24日至3月25日)。乡镇对企业申请进行审核,待审核通过后,乡镇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附件2)。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落实(3月26日至4月6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乡镇上报申请批准落实。
(四)资金拨付(4月7日至4月13日)。将资金拨付至乡镇,再由乡镇拨付给相关企业。
四、其他情况说明
由于受疫情影响,在不违背省市相关文件的情况下,进行公开公告,公告时间为10天,分别为市、乡审核阶段和资金拨付两个阶段,待4月份项目全部完成后,在深州市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统一公告。
附件:
1、企业申请
2、乡镇申请
深州市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19日
深州市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19日印发
附件1
企业申请
深州市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级企业)
XX乡(镇)人民政府:(乡镇自行发展企业)
按照《深州市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扶贫产业支持力度的实施方案》规定,我公司年收到投资企业资金万元,投资资金年收益为万元。按照文件相关精神,现申请按照每年企业财政扶贫资金投资收益20%的标准,申请一次性生产补贴万元。
本公司承诺补贴用于生产发展,不用于弥补企业亏损、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和偿还债务、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等其他与脱贫攻坚无关的支出。
企业
年 月 日
附件2
乡镇申请
深州市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经审核,xx企业(多个企业并排填写)符合文件要求,现申请按照每年企业财政扶贫资金投资收益20%的标准,拨付我乡镇自行发展企业一次性生产补贴万元,待收到资金后拨付给企业。
乡镇人民政府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