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滏东排河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滏东排河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共预划分滏东排河1个登记单元。流经本区的河段,以管理范围线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草原、荒地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本次登记区域涉及郑家河沿镇、河东街道办事处、邓庄镇。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