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道路通行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公安部非现场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有关规定,结合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实际,现将升级改造后非现场执法设备点位及采集的违法行为公示如下:
一、卡口抓拍设备
抓拍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设备安装位置:大庆路与新桥北街北向南卡口
二、启用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五日后启用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示
衡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桃城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10月17日